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24.9万人。其中,城镇人口120.1万人,占53.41%。全年出生人口8643人,出生率3.83‰;死亡人口26416人,死亡率11.69‰;人口自然增长率-7.86‰。
根据1‰人口抽样调查推算,年末全市常住人口226.6万人。其中,城镇人口155.4万人,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8.56%;乡村71.2万人,占31.44%。
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119元,同比增长5.0%;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63元,同比增长8.8%。
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.2万人,同比增长1.3%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57.7万人,下降6.1%。年末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4.2万人。其中,农民工2.1万人。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1.4万人。其中,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7.6万人,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3.8万人。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2.7万人。
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.93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.37万人。